南乐县商务局关于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予以拨付资金的公示
创建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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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新郑市等15个县(市)为第三批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的函》(豫商建函[2018]2号)、《南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函》(豫商体系[2019]11号)的文件规定,依据签订合同之条款,河南亿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项目第三次付款进度要求,需对河南亿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拨付项目资金的20%付款208360元。南乐京华贸易有限公司符合项目进度要求,需对南乐京华贸易有限公司拨付项目资金的20%款315800元。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2〕91号)、《濮阳市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需对河南正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拨付南乐县商务局城乡或社区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支持购置城乡物流快递车辆等设施设备及农产品上行快递或物流补贴项目5%的质保金47250元。需对河南豫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拨付南乐县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仓储分拣)中心运营服务项目5%的质保金102500元。需对南乐京华贸易有限公司拨付南乐县物流体系建设+电商网点建设项目5%的质保金76000元。
现对以上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3日--2022年2月15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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