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创建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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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物价涨速过快,幼儿园的运营成本越来越大,我县公办幼儿园所收费用已远远不能满足幼儿园实际开支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幼儿,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质量,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规定,结合县财政收入等实际因素,综合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现拟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我局将开展南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事项相关情况和反馈方式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南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事项

  二、事项背景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加强乡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增加学位供给,进一步扩大了公办幼儿园的引领示范作用,学前教育整体得到了一定发展。

  2023年,我县有4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1所、乡镇公办幼儿园3所)需调整收费标准在园幼儿数为610人,幼儿园教职工77人,其中在教师12人,自聘教师65人。公办幼儿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保教费收入,而支出范围包括自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保,水电费,公务业务费,课本资料费,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用等。20224所公办幼儿园的收入共计为160.9万元,总支出为198.4万元(其中自聘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福利方面支出为134.43万元,占总支出的67.7%,占总收入的83.5%)。由于收支不平衡,各幼儿园基本上是“以园养师”,部分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只能长期通过压缩办园成本或占用有管理关系的小学资源维持运作,致使师资数量与质量、教学条件等均难以得到更好保障,不利于其健康持续发展,也间接影响了相应的小学发展。

  三、拟调价方案

  (一)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南乐县仓颉幼儿园成本478元/月,每生每月收费标准由430元预调460元。

  (二)乡镇公办幼儿园

  杨村乡吉道幼儿园成本224/月,每生每月保育保教费标准为210;元村镇古寺郎幼儿园成本254元/月,每生每月收费标准由150元预调210元;张果屯镇第一幼儿园成本225/月,每生每月收费标准由150元预调210元。

  四、事项实施程序

  南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事项是根据省、市、县有关定价文件规定执行,计划于20223月进行公众意见征询,依据公众意见征询结果对方案进行优化修改。拟对2023新入园幼儿实施调整后的收费标准。

  五、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为体现独立、客观、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现就南乐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和意见征询,公示对象为全体幼儿家长及群众,主要征求幼儿家长及群众对本决策决定的态度、对决策实施后关注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对决策拟采用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六、意见征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2313327日)

  七、意见征询方式

  公示期间,幼儿家长及群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责任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次收费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八、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责任单位:南乐县教育局

  联系人:麦燕萍

  联系电话:2978311

  电子邮箱:mai2978616@163.com

 

           南乐县教育局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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