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创建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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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年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可享受的婚假天数是:最长可休28天。其中:国家法定婚3天,本省增加18天,婚前医学检查再增加7天

  三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产假、配偶护理假、夫妻双方育儿假等假期。

  四、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享受的生育假天数是:产假:国家规定产假98天+本省增加3个月配偶护理假:1个月夫妻双方育儿假: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十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年满60周岁后,住院治疗期间独生子女可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六、根据财税支持政策,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税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2000元。

  七、河南省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不低于1000元,剖宫产不低于2000元。

  八、2024年9月1日起,河南省将”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为10%。

  九、河南省政府为提升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将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并将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

  十、河南省实行出生一件事联办,可办理事项和服务包含:《预防接种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办理(首签)、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生育医疗费支付(含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支付。

 

               南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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