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法援惠民生 关爱老年人
“多亏了你们这些好心人,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真心感谢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给我指派了这么优秀的律师,谢谢法律援助......”近日,在拿到一审、二审的民事判决书后,梁某某很是激动,不停地向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案件的律师表达着自己的谢意。
2024年9月14日,梁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花费部分医疗费,侵权人拒绝赔偿。出院后,梁某某孤苦无助,不知如何维权,经人介绍到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梁某某系60多岁的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赡养老母亲,老母亲是低保户,妻子又是肢体残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南乐县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受理案件并为其指派了河南豫石律师事务所的吕琦律师承办该案。吕琦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及时接待了受援人,并迅速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经开庭审理,2024年12月9日南乐县人民法院作出了支持梁某某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书,为梁某挽回了7320.38元损失。
2024年12月20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梁某某系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自小没上过学,不识字不认路,子女均在外地务工,自己平日鲜少前往县城,赴市里更是困难重重。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益,吕琦律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主动开车陪同梁某某赴濮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经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吕琦律师又帮助梁某某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至此,梁某某历经两审程序,合法权益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有效维护,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关怀。
南乐县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对老年人申请法法律援助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法律援助服务。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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